你好,我在XX买的一双鞋子买的时候觉得不错,回来后觉得不喜欢,由于耽搁,我第六天去要求退货,鞋子质量没问题,我也没穿过,发票收据都还在,我去要求退货,他们不同意,并且说没有退货的规定。法律上允许退货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6-28 19: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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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发票,不能享受“三包”待遇;又因为无法证明与销售者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无法向销售者要求退货。
但下列三种情形,仍可以要求退货:
1、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可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退货;
2、有收据或者其他证据证明产品是由销售者售出的,可要求销售者退货;
3、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自愿接受退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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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让监督机关介入解决,全国专线是12315,解决率挺高的。如果遇到产品问题当然是先退回,如果卖家不承认,就举报商家。
从大量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来看,由于一部分消费者不懂法,缺少证据意识,导致一些消费纠纷投诉不适时,不对路以及依据不充分等,最终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常见的有:
逾期投诉。国家明文规定,商品超过保修期和保证期而产生的纠纷不予受理。
异地投诉。产生消费纠纷时,一般由消费者向商家或服务单位所在地投诉。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服务单位不属于同一行政区域,消费者一般不能向自己所在地投诉,而只能向商家、服务单位所在地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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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立即到消协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以欺诈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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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