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15年7月30日到河北xx景区旅游,景区内滑道因安全措施不到位管理疏忽,在乘坐滑道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3人死亡,多人受伤的重大事故。本人多处骨折,面部额头有两个深可见骨的口子,内脏不同程度的挫伤,咨询具体这种情况,按什么标准赔偿?

其它
2019-06-28 19:40: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旅行社对游客具有告知、警示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义务,造成游客受伤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般房主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

  • 1、安全事故责任人被判刑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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