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提前三十天辞职能离职,试用期提前三天。无论用人单位解除
合同或是劳动者解除合同,均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提前与否影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支付,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的用人单位可以驳回辞职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