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婚姻期间公公婆婆给的钱离婚后还了吗?

婚姻债务
2024-01-12 17: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但是被继承人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需要判断婆婆给的钱到底是属于赠予还是借款,如果是借款那么需要回归,如果是明确的赠予已经交付了可以不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给父母和兄弟姐妹的钱,法律上属于赠与,也属于法律支持的公序良俗,也是一方支配财产的权利,另一方不能要求返还。但当赠与的价值巨大,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钱财的,未经另一方同意或默认的,则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主张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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