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是女方属于再婚,但是初婚的时候没有孕育子女,我老公是初婚,且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现在想要二胎,不知道准生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2019-06-28 21:18: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再婚准生证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并填写《生养一孩声请表》(必需钢笔填写);  
    2、伉俪双人照一张;  
    3、乡(镇)、街道服务处计生办审查核定后,报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养证报批小组团身子骨儿检查查核对于核准后,发给《生养二孩声请表》;  
    4、成婚证
    2、两边户口簿
    5、妇孺催进健康手册
    4、毕业证 
    5、乡(镇)、街道服务处一孩生养证报批小组核实际证明实、证件后,切合要求的发给《一孩生养证》
    3、《生养二孩声请表》填写好后交男性以及女孩两边村(居)委会或者单元计生办审查核定,并加盖计生办公章后,由女地契元逐级刊在报纸上报批;(必需钢笔填写)  
    6、代孕有身5个月后由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养证报批小组发给《二孩生养证》;领证须出具的证实质料如次(原件以及拷贝件各一套):两边身份证及户口簿、成婚证、孕检证实(未领取《生养二孩声请表》前不克不及代孕有身);二婚匹俦带仳离证或者仳离讯断书;一方有小孩的带小孩户口簿;独生子女、病残儿家子带长沙市独生子女病残儿判定小组判定表;独生子女方庭小孩灭亡的带灭亡证实以及派出所证实;无子女,依法抱养1个孩子的带成套抱养证实;代孕有身5个月后,领《儿孩生养证》时须带人口黉舍毕业证
  • 2016年元旦起,国家取消了二孩准生证的审批办理,改为实行登记制度,只要生育子女之前,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申请办理生育登记,就可以合法生育二孩。  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善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
  • 不需要。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

    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二胎准生证。
    具体如何登记,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可以直接与当地计生部门联系。

  •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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