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房租写着未住满一年不退押金。(已经住了七个月) 因为工作调动到别的城市。跟房东协商退押金。(水电已经付清。房屋未损坏)房东不退押金,违法吗?

房屋租赁
2024-01-13 08: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报警,警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只能通过起诉解决。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如果属于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报警,警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只能通过起诉解决。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如果属于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房租到期,因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房东,是否算违约?房东以此为由不退押金
    违约的前提是有约定,如果连约定都没有,那自然也就谈不上违约。
    所以,首先,应在先看看租房合同,里面对于租期届满退租有没有要求提前30天通知房东。如果本身就没有约定,那房东要求在租期届满的情况下还要提前30天通知,并以此为由不退押金本身就没有道理。
    但是,个人认为,在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的情况下,即使约定了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房东,那这样的约定的效力也是值得商榷的(除非租赁合同同时约定了如承租人未提前通知,则自动续期等相关条款),这一条是否排除了承租人的权利其实是值得考究的。
    所以,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在租赁期满退房的前提下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房东的,房东不应该据此不退还押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