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有贷款还能再贷款。 这种已经贷款,已经 抵押 的房产再次 抵押贷款 ,叫做“二次抵押贷款”。 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流程:
1、经银行同意,卖房人与买方进行房产交易,签订 购房
合同 或意向书;
2、向银行提出 贷款申请 ,并提交相关资料;
3、银行对借款人进行
资信调查、审查后,通知借款人审查结果。银行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 担保人 签订合同,与卖方签订法律依据:《楼宇按揭借款补充合同》,卖方将贷款金额不足偿还卖方尚欠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清偿;
4、借款人委托银行与卖方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等手续;
5、银行取得《土地房屋他项权证》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卖方在原贷款网点的 按揭贷款 帐户及相关帐户,用于偿还卖方所欠按揭贷款本息,剩余款项再划入卖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6、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九条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
抵押权 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