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以合伙做石子生意为由从我这汇款给他五万元,我们之间签有协议,一切经营都公开透明,不得隐瞒对方,但是自打把钱汇给他后,他就不给任何联系,找他还不高兴,然后又说生意不能做了,我让他退钱,他依然是没有任何联系给我,每次都是我给他打电话发信息,电话不接,信息不回,不然就是接电话后说老是找他干什么,后来我自己通过努力知道了我们要购买石子的单位把钱已经退还到他账户,我找他,他继续隐瞒真相,让他退钱给我,他依然电话不接信息不回,请问他这样构成侵占他人财产罪或者是诈骗罪吗?

2018-08-15 08:3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
  • 你好,故意侵占巨额财产,拒不还款的,构成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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