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2017年上半年离婚!孩子判给我!他出抚养费!可!只给了3个月抚养费!至到现在一直没有给过抚养费!孩子是跟他姓的!上了户口了!请问抚养费一直没给!我能不能把孩子改跟我姓呢?问当地派出所,派出所讲要他来派出所写一份协议!通知他!可他不回复我!这样的情况?我能不能把孩子姓改了!急!谢谢!那我又要怎么办才把小孩改跟我姓呢?

离婚
2019-06-29 06:23: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无特别理由,双方离婚后均不得单方决定、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同时,子女姓氏不能变更为继父母姓氏,即父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的,法院“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还出现过因对方更改小孩姓名而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不得因离婚后孩子改姓而拒付子女抚养费。因此,离婚后一方更改孩子姓名的,不能成为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 在协议离婚的大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同时也要注意,在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分配这一问题上,应当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结合孩子的成长,并在孩子有一定能力的情况下询问孩子的意见,最终达成关于离婚的协议。
  • 首先,社保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参保的。
    其次,社保包括5险1金,需要本人能够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多数与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就可以参保社保且享受相关待遇。
    而对于小孩这个阶段,可以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在户口所在地医保局申请即可。

  • 1、《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也就是说自然人享有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但首先需要提醒的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不得变更姓名。
    2、除此之外,其他公民变更姓名,如果已经成年即已满18周岁,必须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未满18周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