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客人给差评,最后老板扣员工工资合法吗??感觉很委屈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4 11:3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板扣员工的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而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劳动者在进行维权的时候,还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老板克扣工资了,劳动者应依法维权,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所在用人单位扣工资,如果符合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恶意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的,是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是恶意克扣工资,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的,则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 法律分析: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也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根据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