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家人介绍的,和一个女人订婚的。结果,半年后我结婚了,发现她得了梅毒,不能结婚。现在我想退出我的婚姻。我能拿回彩礼吗?

彩礼
2024-01-14 13: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可以退的情况如下: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以退彩礼;3、婚前给付彩礼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退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您好。通常而言是不用退还彩礼的。只有当满足以下情形的时候,可以请求返还彩礼:(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的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双方已经领了结婚证,且已共同生活,那么彩礼不用退还。同时据您所说,如果存在男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情形,您可以申请撤销婚姻。但是家与家律师提醒您,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您需要更多法律上的帮助,您可直接与我们联系。【相关法律】1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1、彩礼不予退还的有以下情形:(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