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六月份急辞工,上了四天班,结果因为急辞工说这个月工资不够扣,还要向5月份的工资倒扣,请问这样符合劳动法吗?谢谢

2019-06-29 10:1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劳动者辞工用人单位扣工资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扣多少单位说了算,国家没有规定。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安排下正常提供劳动,本人并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行为的,即使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劳动关系中,适用风险责任由用人单位负担原则,即劳动者依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但产品或工作成果有瑕疵时,劳动者不负瑕疵担保义务,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仍须给付全额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中规定劳动者负瑕疵担保责任,则应认定该规定无效。如某商场与营业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营业员工作期间商品丢失的,由营业员承担赔偿责任”的,该条款即应为无效规定,如果营业员本人并无故意或过失,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员工急辞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用人单位应主张赔偿损失的,应当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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