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外地私立医院门诊看病的费用能拿回老家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4-01-15 07: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门诊费用也是报销的。【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外地看病可以回本地报销,但是对医疗费产生的情形有特殊规定。根据社保相关政策的规定,因出差、探亲、休假等特殊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回参保地进行报销。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异地就医一般不能报销门诊的费用,只能报销住院和急诊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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