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常住异地门诊看病医药费拿回本地能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2-11-04 21:4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其门诊费用在达到了当地规定的报销标准数额时,是可以异地报销的。我国已经全面建立了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因此其农村合作社门诊费用可以在异地进行结算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办理异地就医后如果异地医院可直接报销的,可以直接在该医院收费处结算报销;如果异地医院不能报销的,可以开一个转诊证明,然后携带门诊费单据、医疗卡、身份证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异地看病医保的报销办法:如果异地建立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则当事人可以携带其医保卡或社保卡、身份证、医疗费用结算单据等材料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或者药店直接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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