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3月1日租的房子,今年3月日到期,16年7月份,卫生间漏水到楼下了,房东修复了,没有提修复费用的问题,现在房子到期了,要退3000元押金,房东说我们要承担当时维修的费用。?问题:1、押金如果房东不退,我找哪个部门。?2、卫生间漏水责任是谁的,谁负责维修。备注:漏水是因为下水管道破裂,房东砸开地砖,从新做了防水。3、由于是2016年7月份发生的事,当时房东没有提出来,现在防水层全都做好了,如果起诉解决,如何取证?

2019-06-29 12:00: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极寒天气在法律上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水管在天气极端寒冷的情况下冻裂的,天气的因素是肯定需要考虑的。但是除了天气本身的因素外,认为的因素也是需要考虑的,因为单纯的天气寒冷,并不足以导致水管崩裂,发生事故。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人员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或者存在过失、过错,则其仍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使用人在使用的过程中存在过失的,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您在咨询中提到了,您在天气寒冷的情况下已经意识到水管可能崩裂,并且已经将家中的阀门关了,但是对于总阀您没有关。虽然您通知了物业,但是仅仅通知物业而没有采取其他更有效的措施,实际上是不够的,没有很好地尽到注意的义务,所以水管崩裂的,您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同时,您已经通知了物业,物业没有即使地采取措施,那么物业对此也是应该承担责任的。同时,您的房子是交由租客居住的,如果租客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没有足够谨慎,没有采取措施的,那么租客也是应该承担责任的。
    也就是说,对于水管崩裂致使邻居家中受损的情况,您作为房屋的主人、租客作为实际的使用人、物业作为管理人都需要根据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当然,天气的极寒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因此可以适当减轻你们的责任。
    对于具体的责任比例,我们作为非官方的法律咨询机构,没有权力进行划分。如果你们之间对责任划分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裁决。我们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为您进行分析,指出大致的方向与原则,希望您能够谅解。
  • 先在漏水最严重的位置进行原因排查,分析出具体是什么原因漏水。
    1、外墙漏水。那必须找物业解决问题,因为外墙漏水修补起来很麻烦
    2、卫生间、厨房、阳台漏水,那就是防水没做好,那就要将地面地砖或者卫生间沉箱拆掉,重新找平做防水,再贴砖,贴砖的时候尽量小心,不要将防水层刮掉,还有就是需要注意地面与墙面接口位置防水的接口位置,尽量往上刷点,不要就只是刷地面
    3、水管漏水,那要排查出哪个位置水管破了,找出自己当初水电铺设的竣工图,对照找出水管走向,然后排查漏水位置,将小范围的地砖拆除,然后将水管重新修补好,水压测试,没问题的话那就可以重新铺砖了。
    (注意最好还有多余地砖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建议看下打大一点,不然只修补一两块很难看)

  • 1.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期为5年。因此,开发商不能约定低于五年的期限,约定低于五年的无效。
    2.所以你的房屋装修了三年,还是存在漏水问题,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
    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所以房屋漏水也可以及时找物业维修。
    4.住房大面积出现漏水现象,不排除该房屋本身就存在设计、材料等方面的问题,开发商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房屋,应当承担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所以房屋漏水,你还可以主张开发商违约,主张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赔偿你的损失。
    6.如果有约定违约金,按照约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 你的房子漏水,不是物业公司的错。一般的物业公司在收费项目中都不会包括维修房顶。所以你拒绝交纳物业费恐怕不行。楼顶漏水,可以让物业公司向房管局申请大修基金。大修基金是你好在购房时给房管局交纳的,专门用于在开发商的保修期结束后,住房需要维修时,动用的基金。
    如果你们小区的住户在买房时根本未交纳过大修基金的话,那就根本不会申请到大修基金。就只能由你们自己单元的人筹集资金维修了。请看《物业管理管理条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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