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伯父常年在外地,不在家,家里有一个六十多岁的老母亲,身体很差,和一个手半残疾的七十多岁的老父亲,从来没有给过生活费,或者伺候过,算不算不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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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对被赡养人尽到赡养的义务,包括基本生活的保障以及精神上的照顾,解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婚姻法第15条的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时,没有劳动能力或者是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补偿赡养费的权利,要求子女尽到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得拒绝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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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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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物质上为父母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儿子不赡养母亲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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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