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异地医疗怎么报销,找哪个部门报销?

社会保险
2024-01-15 12:0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以农村医疗保险异地报销为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比例为:1、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2、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3、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4、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异地就医的报销办法:先在异地办理就医的登记备案手续;然后回原参保地后,携带其身份证、社保卡、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去向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定点的医院等进行结算;最后由上述机关依法为当事人结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可以异地报销,驻外地三个月以上的职工应当提供当地特约医疗机构的病历、医疗费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暂行办法》第九条外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规定: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用人单位垫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外诊、急诊医疗费用申请核拨表》,于每月10日前向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申请审核、结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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