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行驶证丢失,驾驶人应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发,不支持异地补办。补办行驶证须提交以下资料:①填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申请表》;②提交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的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③遗失的书面声明;④两张1寸白底照片或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九十五条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罚款20-200元,扣1分,扣车,违法代码1110。
第九十六条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