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
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
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
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