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不给发工资,身份证丢了,在外地不能补办临时身份证,用户口本复印件可不可以去劳动局告他

2019-06-29 16:59: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老板如果不发工资的,可以申请仲裁要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每个地区都有。申请必须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提出时要交书面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临时身份证办理出国手续、结婚登记手续等都可以,但是离婚手续不行。行政中心要按照婚姻登记法去执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居民身份证(正式身份证,非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二张,双方照片必须同色。

    如果两个人实在抽不出时间,可选择起诉离婚,到法院办理。起诉离婚可委托他人进行。

    1、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临时身份证不能办离婚手续吗临时身份证办理出国手续、结婚登记手续等都可以,但是离婚手续不行。
    行政中心要按照婚姻登记法去执行。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居民身份证(正式身份证,非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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