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小区交房时存在屋面漏水现象,属于联排叠墅,上叠共有4户,整栋楼是10户,漏水后物业也一直没有处理,就和物业协商,最后物业允许我们顶楼的打穿楼板,上去做防水措施和修缮,因为砸出口,就建了阳光房,整栋楼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也都同意这个方案,并签字,这种阳光房还属于违章搭建吗?现在建好了,物业反过来让我们签违建书,不签就强制我们暂停装修,不让施工,这个行为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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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先查明漏水的原因再来确定责任的承担者。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
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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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楼上装修漏水可以要求侵权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一方装修造成漏水是对被侵权人相邻权的侵害。房屋使用权人在使用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时不得侵害其他人的相邻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
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
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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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装修漏水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或者恢复原状。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一方装修造成漏水是对被侵权人相邻权的侵害,房屋使用权人在使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时不得侵害其他人的相邻权。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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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