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名字被注册公司属于姓名权侵权的行为,可以要求公司更换名称。不同意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还可以向工商登记机关书面申请要求其撤销工商登记行为。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商登记行为或确认无效。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别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
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被人用个人的姓名去注册公司,还可以选择报警处理。个人姓名被用去注册公司,该公司可能会侵犯了个人的名誉权。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
自然人、法人及
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这种评价直接关系到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属于重要的人格利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