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房屋拆迁时不动产权证上土地分摊面积是19.70平方米,而评估公司实测的公有分摊面积是12.72平方米,请问补偿应该按照哪个面积计算结果?谢谢!

拆迁补偿
2019-06-29 22:33: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拆迁时的房屋测量面积与土地证不符,应当要求重新测量、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房屋拆迁评估需要的资料:  
    1、最重要的是建筑面积。结构、层高这些数据应当由专业测绘公司提供。  
    2、朝向成新系数这是需要评估机构自己调查的,还有就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情,配套情况等所有影响房地产价格的重要因素都要调查。  
    3、除些之外评估机构还得自己将室内的装修量出来,单独评估。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需提交材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书;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范围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书;  
    (四)委托拆迁合同或拆迁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五)拆迁实施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六)产权调换房屋的有关合法文书;  
    (七)金融机构出具的已专项收存不少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  
    (八)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 现在无论农村征地还是城市房屋拆迁都要求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完成一系列的行政审批,现在叫行政许可。 首先,取得项目立项。 按照现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公示,未经公示无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须听证。
    第二,取得规划许可。 目前实施规划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拆迁主要要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据前面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要征得附近的人同意。
    目前在房屋拆迁诉讼阶段,一般会忽略选址意见书。 如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备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候,老百姓可以要求听证,要求对规划许可审查,看前面有没有选址意见书。
  •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登记范围如下:  
    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不动产登记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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