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停产停业是如何赔偿的。2003年3月,我租了他人的厂房,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合同到期日为2009年3月,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现在政府拆迁,我可以拿到停产停业损失费吗?

2019-06-30 08:54: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给予赔偿的租住合同期限,各地区不一样的,建议你看一下你们省相关的拆迁或者租房条例。一般是5-6年。合同期限内拆迁,房屋拆迁费用及里面的设备搬迁、装修及其他损失你都可以找开发商协商,要求他赔给你;如果在合同期限外拆迁的话,拆迁费用是要支付给房东的,但你有保留向房东要求备搬迁、装修及其他损失的权利,这个具体就要看你当初是如何同房东协商的了,按照你以下所说“合同写的是如果国家占用土地或者拆迁,5年的合同就不生效”,那么你要求赔偿的范围就会很小,可能就退一下你的房租,最多赔一下设备费用等。
  • 您好!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详情可来电来访。
  •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
    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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