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处理是:个人拾得遗忘物应当归还失主,如果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
侵占罪。
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应当查找遗失物丢失人,请其认领。或者存放遗失物品招领处,待人认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