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3年进入公司到现在公司没有给我购买社保,公司给我补缴的话最多补缴多久?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30 10:09: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保虽然是最低的保障,但也是最便宜的养老保险,很多寿险代理人总是在误导客户,缺乏职业道德。下面是灵活就业人员续保及新参保条件及所报资料。
    1、新参保;
    (1)男性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的;
    (2)持有本市江岸、江汉、汉阳、桥口、武昌、洪山、青山区城镇常住户口的;
    (3)登记需提交的资料:本人城镇常住户口;居民身份证;就业证明;一寸红底登记大头登记照片一张;
    (4)参保人要求参加医疗保险需签定《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责任书》;
    (5)手续完备由登记科打印“加办通知书”参保人凭通知书到就近邮局开户并按时缴纳保险费,三个月以后领取医保卡六个月后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同时需交纳25元IC卡的工本费;
  • 社保本身的纠纷,仲裁委是不受理的,这属于社保局的管辖范围。比如说不买社保、没有按照真实工资标准购买社保等等。
    如果是因为社保引起其他问题,则仲裁委会受理。比如说因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而辞职,这个时候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这个时候你申请经济补偿仲裁委就会受理。
    还有因为单位不买社保,而且地方政府规定不能补缴社保,对你的退休产生了影响,无论是缴纳社保年限不够不能办理还是因为没有缴纳社保影响到你退休金的领取的话,是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因为单位的过失对你造成的损失,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这些情形是会受理的。
  • 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保险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出现赔偿先使用社保进行报销,然后商业保险再进行赔付。
    社保可以直接在医院结算,不需要去办理理赔手续。社保赔了后,持结余的发票可以到商业保险公司继续理赔。如果不通知社保,那就是商业保险赔了,商业保险赔了后,社保不会再办理理赔了。
    社保能报门诊,但每年有限额,具体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如果买过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额还可以(建议20万以上),那么再附加住院医疗(因意外或疾病住院报销),也可以适当附加津贴类的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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