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发商跑路,没拿到房产证,可以拒缴物业费吗

2019-06-30 11:03: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对于开发商违约这件事情来看,是不能找物业去主张权利维权的,因为物业和开发商是两个不同的法人,所以维权要找到相对应的维权主体,不能错误维权。
  • 交房后开发商跑了, 房产证没办可以这样操作:
    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1、 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
    2. 如已合法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后,应当予以办理。
    按照规定,若房企破产宣告时房屋尚未建成,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不再继续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会造成破产企业对购房人债务履行事实不能的情况。
  •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拒交物业费属于违约。不管物业管理有多差,业主都必须缴纳物业费,因为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业主缴纳了物业费,才有权利问责物业,否则是没有权利进行问责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开发商未按法律规定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2、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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