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条短信和恶意警告损害了我的个人声誉。我该怎么办?谢谢您们。

名誉毁谤
2024-01-19 11:5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害个人名誉的方式有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法律分析:对方短信骂人,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如果造成精神损害也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被他人电话短信骚扰毁谤名誉,是可以报警的。因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因此只要有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对他人的名誉进行了损害,就是违法行为,可以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