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偷了好几次超市的东西,但价值不到500元,请问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24-01-19 12:2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超市偷东西警察的处罚: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法律分析:超市偷东西,所窃取的财物不足一千元至三千元的,按一般治安案件处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一、盗窃价值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依法应对盗窃者予以治安处罚,处罚后会留下个人违法记录。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个违法犯罪记录是会永久保存的,但不会对外公开,只有司法机关有需要的情况下才能查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