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厨房下水管道主管破裂,从四楼下半部开始漏水。五楼居民有责任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1-21 08:5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楼房下水主管道漏水如果是相邻的邻居或者楼上的原因造成下水主管道漏水的,由造成漏水的人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因为装修公司的工程质量有问题导致的,由装修公司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 厨房主下水管道漏水房子在保修期内属于开发商责任,超出保修期属于自己的责任。针对出现的不同情况,由不同人负责,会出现以下情况:1、新领钥匙入住验房,下水管道接口漏水、检修口漏水,由物业公司负责协调建设单位施工方进行质保维修;2、夏季冷凝结露水由使用人自行处理;3、专用部位在楼上或者楼下管根部出现渗漏,谁家使用谁家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厨房主下水管道漏水房子在保修期内属于开发商责任,超出保修期属于自己的责任。针对出现的不同情况,由不同人负责,会出现以下情况:1、新领钥匙入住验房,下水管道接口漏水、检修口漏水,由物业公司负责协调建设单位施工方进行质保维修;2、夏季冷凝结露水由使用人自行处理;3、专用部位在楼上或者楼下管根部出现渗漏,谁家使用谁家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