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即使有员工单方承诺放弃,也没有法律效力。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无法补缴的,可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也可以单方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