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好贷款分期付款”APP软件中申请了2万元的贷款,他们说取款银行卡信息不一致,导致资金冻结。要求我支付6000元的信用卡验证金来解除贷款欺诈的风险,然后重新申请信用卡贷款。我遇到过网络欺诈吗?如何解除合同订单?

信用卡纠纷
2024-01-23 01: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用,可能是套路贷。常见套路手法:先下款到您的APP账户,但是您想要提现,要么出现卡号错误提示不能提现(拍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照片以及银行卡照片发给给对方),要么就是要您充值会员才能提现,然后要您交解冻金、保证金、会员费等,他们还会打出银监会或是保监会的幌子,如果不转账给他们或是您想取消这次贷款,他们就会说贷款合同已生效,您不打款也一样需要还本金与利息。即便您支付了上面所说的款项,他们又会以其他名义又要您打款,账户上的贷款永远也到不了您的银行账户,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千万不要转钱给他们,很可能遇到了诈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第三十三条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第三十七条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法律分析:网上贷款需谨慎,遇到资金冻结,卡号错误,注册会员此类情况应小心行事,不要过于相信该平台的工作人员,及时咨询相关人士,从而杜绝出现其他隐患的情况。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应当到银行核实,根据您的描述,这是套路贷。平台客服说你银行卡号填写错误导致打款失败,需要技术处理修改卡号,但是修改银行卡需要交纳手续费或保证金或验资款等,客服会告知您手续费或保证金或验资款等会和贷款一并打入您的银行卡,你如果单方提出终止贷款,对方就会告知您合同已生效,您不但要偿还贷款和利息,还会产生其他严重的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