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在安康XX收养一个健康的孩子

收养
2024-01-23 10:0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养小孩需要以下条件:(一)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二)年满三十周岁。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三)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四)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五)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收养小孩的方式是:1、首先要确定符合条件的收养人;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3、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收养孩子需要的条件为具备抚养能力、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以及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手续为收养子女必须到民政局进行登记,解除收养关系时也应当进行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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