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登记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一方已经去世,办理房地产证需要公证吗?

房屋产权
2024-01-24 08: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的房产可以公证在一方名下。需要双方先一起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一方名字房产证。双方再一起持以上证件和一方名字房产证,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做产权公证,明确住房为登记人一人所有,一起签字按手印。得到公证书注意保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房产已经公证了就属于共同财产。公证具有法律效力,但没有约束力。需要双方先一起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一方名字房产证。双方再一起持以上证件和一方名字房产证,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做产权公证,明确住房为登记人一人所有,一起签字按手印。得到公证书注意保管。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夫妻共同房产公证给另一方需要双方先一起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一方名字房产证。然后双方再一起持以上证件和一方名字房产证,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做产权公证,明确住房为登记人一人所有,得到公证书注意保管。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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