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江苏办理居住证需要多长时间?

2024-01-25 13:5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居住证一般要15日内。申领人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领取居住证,公安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法律分析:办理居住证不需要六个月时间。一、首次申请办理居住证的,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二、再次申请办理的,,需要五-七个工作日。三、具体咨询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以对方的答复为准。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 办理居住证不需要六个月时间。一、首次申请办理居住证的,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二、再次申请办理的,,需要五-七个工作日。三、具体咨询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以对方的答复为准。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