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入职时和公司签了竞业限制补偿金,离职后,公司连续三个月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6 07: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的效力:如果双方对于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补偿。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协议有效,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竞业协议中的补偿金标准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但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其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来按月支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