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在学校玩,有个小朋友要和他玩,他不肯,然后那个小朋友故意撞我儿子,我儿子打了他一下,然后走开了,和别的小朋友在聊天,那个小朋友过来就是一脚,导致我儿子摔到别的小朋友身上,牙齿磕到那个摔倒小孩子脸上,导致那个小孩子脸上受伤缝针我们负多少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26 09:56: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协商,协商不好,可以通过起诉处理。如果是因为自己的故意或疏忽导致孩子受伤,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已经尽了合理照顾义务,因孩子的故意行为导致其受伤,无需负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