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套房子给我妈住。房东一开始以我妈是独居老人为由要求我尽快搬走。发微信告知,但是不肯赔偿我违约金。后来房东发现房子不好租了,又说她没赶我走,但实际我房子已经租好了

房屋租赁
2024-01-26 10:18: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房东不可以违约让租客搬走。租赁房屋时一般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与承租人要约定租赁的期限,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房东一般不得要求承租人搬走。但如果承租人存在不支付租金、不按约定使用房屋等情形的,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赁房屋合同到期承租人不肯搬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约定返还房屋,支付逾期使用费,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