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次鉴定是2月份在市局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后8月份经对方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在法院抽签另一家司法鉴定所重新鉴定,结果为轻微伤,伤口是钝器打伤前额头和后脑两处伤口,前额头为5厘米左右,后脑为4厘米左右,重新鉴定时因为后脑伤口部分愈合,还有头发遮挡,二次鉴定结果为并未发现后脑伤口,只用前额头的伤口做的鉴定为轻微伤,这样前后两次鉴定中间间隔半年,这样的鉴定结果,法院会判为轻微伤,判成民事么?

暴力伤害
2019-07-01 17:00: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伤残等级鉴定是以病情经治疗稳定后为准。
      
    1、轻重伤的鉴定,是以伤后当时的创口(深达皮下部分)的长度,或者愈合稳定后的疤痕长度来定伤的,与缝合针的长度无关。
      
    2、你说的原伤口长度,是否是医院病历所说的长度?医院医生一般不会用尺子量长度的,所以不准确。
      
    3、只有法医鉴定的时候才会量创口或疤痕的长度。
  • 发生工伤后,如果经过鉴定,结果为轻微伤的,则需要进行具体的情况分析后才能确定如何赔偿。如果公司已为你购买工伤保险,那么你没有任何赔偿,在你治疗期间公司正常支付你的基本工资;如果公司没有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你能得到的仍然是治疗期间的基本工资。
    如果是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发生了工伤,你想和公司私了的话,费用也就是医疗费(包括期间发生的伙食费)和个人基本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