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22年3月2日至2023年1月19日在该公司上班,双方约定押工资45天,年底结清。期间该公司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只借支一部分,年底也没有结清。今年几次摧要无果,老板还要扣1万元的公司损失,我问过当时为什么不说,老板没有说。

讨薪
2024-01-26 11: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因为在你辞职之前是需要进行相应的交接的,所以交接以后再出现任何问题都跟你没有关系了。
    你们老板如果可扣你工资,你就可以去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他。
  • 法律分析: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对于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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