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一公司以临时工的身份做保洁工作18年,现在劳动仲裁裁决单位给我补十七年的养老保险,单位以我不是全日制工为由撤销仲裁裁决上诉到中级法院,并且还让我出诉讼费,这都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仲裁
2019-07-01 22:48: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只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才是终局裁决。即: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这两种裁决劳动者不服可以起诉,用人单位不服不能起诉。仲裁确有错误的只能申请撤销。
    其他仲裁裁决,不是终局裁决,十五日内双方都可以起诉,不存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问题。
    2.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主要是为了解决仲裁委员会对不属于自己主管的问题做出裁决,不按照仲裁程序进行裁决,仲裁员索贿受贿、枉法仲裁,和依据伪造的证据进行仲裁问题。
    3.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法院认为仲裁裁决应当撤销的撤的,通知仲裁委员会重新裁决,因为《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员。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可以就就同一纠纷另行选择仲裁员重新仲裁,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没有规定当事人有选择仲裁员的权利,所以没有提当事人是否可以重新申请仲裁,直接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用人单位只有在有证据证明以下事实的情况下,方可撤销仲裁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如果仲裁裁决真的被撤销,你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首先,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必须先要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从流程上讲,劳动纠纷处理的流程分主要分为协商、仲裁、立案三个程序,具体的情况如下:

    1、遇到劳动纠纷问题,第一步要做的就是与所属单位尽量达成和解,若达不成和解,劳动者应寻求单位工会的帮助。

    2、如果双方调解不成功,第二步就需要进入劳动仲裁过程。此时,劳动者应准备好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的各类证据,比如劳动合同书、聘任书、协议书、单据、传单、信函等,还有物证及视听资料,之后,带着证据到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除拖欠工资外,所有劳动纠纷都应先接受仲裁,如不服仲裁,才可以进入法院的立案过程。
  • 如果你以未缴纳养老保险金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不过,获得经济补偿金,你需要向仲裁委员会说明。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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