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顶楼阳台顶部,属于公共部位还是住户自主维护部位

小区物权
2024-01-28 07:4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小区物权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楼顶的空间利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楼顶属于业主的公共区域,物业仅对公共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不具备私有产权,业主可以对公共区域进行利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小区的外墙面所有权属于业主共有。此外,共有部分还包括物业服务用房、楼顶平台、大堂、楼梯、过道等,但楼顶平台根据规划文件规定专属于单位业主的除外。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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