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去年十级工伤赔偿的标准什么。大概能陪多少

工伤索赔
2019-07-02 02:03: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赔偿一般是指有伤残的赔偿,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结清员工所有的工资以及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没有支付需要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索取。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您好,十级伤残的可以得到以下赔偿
    1、医疗费:【30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0条4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30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食宿费:【30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30条6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国家规定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工资、福利:【33条
    1、2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8、护理费:【33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7个月本人基本工资【基金支出】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10级1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基金支出】
    11、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4个月【单位支付】
  •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需要综合起来计算,通常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收费、护理费等等;
    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建议你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要求赔偿。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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