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留后面是什么程序

刑事拘留
2024-02-02 08: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什么
    1、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
    (1)需要逮捕的,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2)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3)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公民被刑事拘留有案底吗
    刑事拘留也不是一定会留下案底,因为如果被拘留人并没有被定罪判刑的话,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如果被定罪判刑,就会留下案底,且不会消除。
  • 刑事拘留后处理程序是: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 逮捕手续; .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销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 刑事拘留后处理程序:
    1、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2、撤销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3、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4、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