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公司人事协商,要求公司取消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交付,公司不答应,这样合理吗?

2019-07-02 11:08: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积金制度是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单位才交,单位、个人各交一半,单位部分纳入财政预算。
    个人不能交,只有以单位的形式才能办理缴纳手续。单位与个人交存额度一致。
      交存公积金的企业享有什么权利
      
    1. 对于企业来说,单位交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划入管理成本,免交营业
      税。比如某企业的税前利润为10万元,如果不建立公积金,所交税款为10×33%
      =
    3.3万元,建立公积金后所交税款为:10×10%=1万元(10%为2000年公积金
      交存率),10-1=9万元,9×33%=
    2.97万元,二者之差为
    3.3-
    2.97=
    0.33万元。
      
    2. 企业通过建立公积金,将逐步过渡到变“分房”为“分货币”,这样企
      业就可以把分房这一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管理项目,通过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
      解决了。
  • 实际情况中,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全程操办,交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每个月从工资条或是其他反馈给员工,因此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不会自己去求证,这样就导致有些不正规的公司存在没交或者少交并私吞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或者是出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被代领等,这是极有可能的,毕竟住房公金的情况都由公司专门办理。若是最后发现自己公积金出现这些情况时,就已经是巨大的损失了,此时就要注意收集足够的证据,不过往往会比较不容易,因此,建议在自己不能收集足够证据的时候可以找个劳动法方向等比较熟悉这类案件的律师帮忙处理。
  •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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