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四月份初买了一套二手房子,当时通过中介一百万买的,现发现房子存在纤纷,同层另一居户声称房子是她哥于09年购买了这套房。现在我们购买的这个房东是不是存在一房多卖,欺诈行为。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权益。

消费者维权
2019-07-02 16:03: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买房时怎样防止一房多卖,《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条: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根据《办法》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或者其他抵押等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后,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后面的买卖不能算数。
  • 一房多卖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房多卖”,是指在我国房地产交易中,房地产开发商将开建的同一套住房多次卖给不同的购买者,使不同购买者的房屋所有权发生严重冲突的行为。
    它是我国近年来出现的开发商对购房者最为严重的合同欺诈行为。“一房多卖”给不法开发商带来了巨大的非法收益,却给购房者带来了巨大损失。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一房二卖的行为对第一购房人构成了恶意违约,对第二购房人则构成欺诈。
    它不但使得一方买房人的合同不能得到履行,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利益,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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