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祖父于70年代给我父亲遗留了70平方米的农村瓦房,后我父亲在88年通过村集体公开招标拍买获得一块400平米的土地用于建房,并于89年建了一间200平米的房子,(其中140平米是楼房,60平米是瓦房,楼房与瓦房是连在一起的)。前年我伯父建楼房就把我祖上留给我父亲的70平米房给了我伯父。现我住的140平米楼房出现裂缝,打算拆了那60平米的瓦房加上旁边的闲置空地来建一幢120平米的楼房,(现住的140平米楼房暂不拆,因没地方住),这种情况根据现在的管理条例会获得建房批准吗?麻烦帮忙解答,谢谢

2019-07-03 03:59: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以在已经批下来的宅基地上建房为例。根据规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之后拿着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要盖房子的施工图或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去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能安心的盖房了。
  • 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要建房必须先办理宅基地使用手续。
    经过合法手续的才可以办房产证。乡镇住用地的土地证有两种,一种是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另一种是城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知你的是哪种土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证明你对这块宅基地有使用的权利,没有针对房屋的证件。
    农村宅基地上盖房需要经过审批,只有这个批示可以证明你是合法建设的。因为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是不能买卖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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