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年学校组织在投保,期间在学校孩子之间发生碰撞导至孩子大腿骨折并做手术,已给予报销。由于第二年换了人寿投保,并在投保后做二次取钢板手术!人寿这边不予理赔,让去原赔付,以保险期已过不予理赔!该如何解决理赔,请赐教,谢谢!

保险赔偿
2019-07-03 08:44: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治疗费用工伤保险报销,单位不进行工伤认定造成费用无法报销,单位承担。不属于工伤的,治疗费用医疗保险报销,不能报销费用单位没有报销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购买的应该是《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及附加医疗保险》。根据该保险条款,只要是县级以上医院都是认可的,对于转院没有约定,不知道你转的医院是什么样的医院。
    如果是地段医院或者是小诊所,从合同条款的约定来说,保险公司是可以不承担责任的。 如果所住医院不符合条件,即使通过诉讼,获胜的可能性极小。
  • 具体的工伤保险流程保险由用人单位办理,用人单位在职工受伤之日起30日内到注册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填写相关的材料,工伤待遇的报销也是有用人单位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报,填写好相关的资料即可,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工伤保险,两年时间内可以由职工或者职工近亲属到参保地社保中心申报,或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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