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的时候签了半年合同,现在已经住了一个月了,不想租了。我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4-02-20 14: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签半年合同,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房租大多数都是季付、半年付,当然也有月付和年付。房租可以是现金付款,也可以转账,网银、支付宝、微信都可以。具体跟房东约定,到应该付款的日期,按时把房租付给房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签订了租房合同又不住了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进行退房退租;对方拒绝协商的,属于该方单方面违约,房东有权扣留相应房租充当违约金或者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但租赁物危害健康以及出现其他法定情形迫使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你好,首先应当与房主进行协商,争取房主的同意,如果对方不同意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讲需要另付一个月的租金,即房主寻租期内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