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南宁购买了一套高层住宅,是顶楼32楼,房子是2014年6月30日交付。我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了房子的主要装修。2015年7月我们查看房子时发现阁楼窗户有一扇铝合金窗玻璃不见了。经询问物业才知道 是6月份从楼上掉下去了。原合同门窗的保修期是1年,但现在物业开发商以我们可能是装修原因导致不给索赔。但我们装修是简单装修,没有任何设计到窗户的改动,且这是阁楼的窗,现在还没安楼梯,也不方便人上去,所以人力的因素也很小。想请问一下,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2019-07-03 15:3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装修的保修期到底有多长?按照建设部出台的相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水、电、防水工程是5年。  有些装修公司为了拉生意,草率地承诺保修10年、20年,这些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在这么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谁敢这么肯定地保证10年、20年以后仍然存在?与其相信这么不切实际的承诺,不如选择品牌公司2年质保终身维护的承诺可行性更大,也更切合实际。
      装修合同一定要签订保修期,很多装修的业主都容易忽略这个问题。保修期的时间一定要写明在合同上;同时,保修期的时间也要合理,太短太长都不行。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新政下怎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合同

    是否属于合法建筑

    查看对照自己的房屋建筑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能对抗第三者的主张;若没有法定的产权证书的话,是否有规划建设许可证?是否有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有买卖合同?等等,并抓紧时间补办产权手续;
  • 关于装修纠纷索赔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装修先行赔付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装修招标的业主。
    (2)该业主与诚信联盟会员(装修公司、施工队)签订了有效的装修合同。
    (3)属于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其期限必须在国家、行业承诺的"三包"有效期内。装饰材料的"三包"有效期国家、行业有规定的,按国家、行业的规定执行。
    (4)经相关权威监理部或国家有关质检部门鉴定,确认施工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或服务存在问题。
    (5)家装工程确认工程质量存在着问题,责任在于施工方,但该施工方故意拖延、扯皮、抵赖或拒绝赔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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